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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稳定农资价格四大举措
文章来源:    新闻发布日期:2004-04-26    浏览次数:2144
    面对急速上涨的农资价格对春耕生产和农民利益造成的影响,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4大价格干预举措,切实降低农资价格,确保春耕生产和农民利益。
    磷酸二铵吨价必须比3月底低100元
    针对优质化肥品种磷酸二铵价格连续不断攀升,中央财政上月底决定:对国产和进口的磷酸二铵每吨补贴100元。据悉,这一补贴目前已逐步到位。
    为确保中央财政补贴的好处落实到农民手中,我省要求各市切实加强对磷酸二铵批发和零售价格的监管。具体标准为:在国产磷酸二铵出厂价格和进口磷酸二铵港口交货价格每吨降低100元的同时,批发和零售价格必须同步降低,确保价格比3月底每吨下降100元。
    化肥出厂价设定“高压线”
    由于煤炭等价格迅速上涨,今年一季度以来,化肥价格急速上扬。4月20日,我省6家省管尿素生产企业的尿素出厂价涨至每吨1510元至1530元。为遏制化肥价格上扬,省物价局宣布:所有企业生产的各品种化肥出厂价,一律以4月20日的实际价格水平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
    化肥批发零售经营差率不得超过7%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紧急通知要求,我省即日起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所有企业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过7%。同时明确,7%的经营差率,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管理费、仓储费等流通环节发生的所有间接费用在内,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加价。
    据悉,在设定化肥经营最高差率的同时,我省还对尿素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粮种价格必须降至2月底水平
    据悉,由于我省已将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相对于周边省份而言,粮种价格相对较低。我省要求各地须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管,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确保稻谷、小麦等享受政府补贴的主要粮食作物价格,降到今年2月底水平。

    据了解,在启动4大价格干预举措的同时,我省自即日起正式建立化肥价格监测日报制度。物价部门要求各市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展开专项检查;同时组织巡查组督促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农资价格政策,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来自江苏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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