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种[2011]12号
各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9号令)、农业部第615号公告和江苏省农林厅2006第8号公告的规定,为确保2011年度全省种子管理机构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从事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资格考核:
1、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请材料
1、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可从江苏种业网下载),申请类别指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可单项申请,也可同时申请。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所在市、县种子管理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经考核已经取得扦样员、室内检验员、田间检验员相应类别检验资格的种子检验员,需要申请参加其他类别检验员资格考核的,须在申请表的检验员证号栏中注明已取得的“检验员类别名称、检验员证号”,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
申请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截止,各市、县(市、区)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直接报送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
四、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参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规定,重点以《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为主。业务考核分专业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专业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试题从农业部考核题库中提取,成绩达80分为合格。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方式以现场实际操作为主。
五、其它事项
(一)无持证种子检验员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应积极组织人员报名参加考核。
(二)报名参加考核的人员每人交纳考核费600元,主要用于考核场馆和实验室的租用、试验材料购置、试卷费、材料印刷及考务费等方面支出。参加考核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报名人员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规定的范围,自行做好考前复习。
(四)考核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方明奎,联系电话:025-86263533联系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13室,邮编:210036。